李伯双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财经作业委员会主任、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预算作业委员会主任;
钱小军同志为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督查和司法作业委员会主任、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作业委员会主任;
曹严华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财经作业委员会主任、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预算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;
刘兆山同志的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督查和司法作业委员会主任、泰州市姜堰区人大常委会法制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;
王国祥同志因岗位调整,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职务恳求,泰州市姜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:承受王国祥同志辞去泰州市姜堰区督查委员会主任职务,并报下一次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存案。
孔晓霞同志因岗位调整,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职务恳求,泰州市姜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:承受孔晓霞同志辞去泰州市姜堰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,并报下一次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存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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